为做大做强花卉重点产区和示范基地,更好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,河北省林业厅近日出台《花卉重点产区、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》。对达到或超过露地花卉3万亩或设施花卉10万平方米,年产值在1亿元,从业人员在5000人,花卉产值占当地林业总产值的10%等标准的花卉种植县(市、区),认定为“花卉重点产区”;对设施花卉面积不少于1万平米或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,企业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上,专业合作组织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,国有场圃年盈利100万元以上的基地,认定为“河北省花卉示范基地”。被认定为“河北省花卉重点产区”的县(市、区),优先申报国家级“花木之乡”和河北名牌花卉产品、中国名牌花卉产品;“花卉示范基地”纳入省级花卉项目库,优先获得国家农业开发资金和省财政项目资金扶持。 目前,全省花卉种植面积56.4万亩,花卉总产值46亿元,初步形成环省会“双百万”中高档优质盆花核心产区等五大核心产区,大中型花卉企业86家,仙客来、大丽花、红掌、高山杜鹃、牡丹、金萨干花等一批地方特色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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